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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

发布时间: 2016-11-16 12:53:04 作者:admin

《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》修正案昨天表决通过,明年3月1号起,上海将迈入室内公共场所“全面控烟”时代。

修改后的控烟条例扩大了公共场所的禁烟范围,室内公共场所、室内工作场所、公共交通工具内全面禁止吸烟。

相较过去的餐厅、宾馆、娱乐等场所允许设吸烟区,新规的这一变化意味着上海室内原本设置的各种“吸烟室”几乎都将成为历史。例如,在上海的两大机场,从10月30号零点起,所有航站楼内就已经全面禁烟,所有室内吸烟室也已经关闭并停止使用。

此外,上海的控烟条例还新增了室外吸烟点的相关要求,在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、妇幼保健院、儿童医院、公共交通等候区以及体育场、演出场所等六类室外的公共区域也将全面禁烟。除了上述地点外,新规规定在其他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,设立吸烟点需符合远离人群聚集区域和主要通道、设立相关标识、放置收集烟灰器具以及符合消防安全等四条规定。

在违规惩罚方面,新规明确,禁烟范围的单位违规,将处以两千至三万元的罚款。个人在禁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,将处以50-200元罚款。

据了解,近年来,全国已有18个城市颁发了地方性的控烟法规,在已经立法的城市中,北京、深圳、兰州等7个城市的法规规定,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。